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视频》》
2.《实施意见》确定的具体目标有哪些 视频》》
3.《实施意见》包括哪些重点任务 视频》》
4.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们着重解决哪些“细绳子”问题 视频》》
5.《实施意见》主要有哪些创新点 视频》》
6.在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需要把握哪些关键环节 视频》》
7.下一步,将如何抓好政策落实 视频》》
政策原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
访谈实录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我市《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颁布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必赢437浏览器党委书记毛劲松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介绍这方面的情况。毛书记,您好!
毛劲松: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毛书记,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毛劲松:好的。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中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作出了系统部署。近年来,我市先后发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领导干部决策有顾虑、成果转化收入界定不清晰等,这些都成为阻碍政策落实落地的“细绳子”。为此,我市将落实国家成果评价意见和解“细绳子”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打通政策落实难点、堵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对我市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必赢437浏览器党委书记 毛劲松
主持人:《实施意见》确定的具体目标有哪些呢?
毛劲松:《实施意见》本着“跳一跳”有可能、“撑杆跳”能实现的思路,提出:到2023年,全市大学科技园要达到8家,技术转移机构超过20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700亿元,比2020年要增长50%以上,占GDP比重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到2025年,要全面建成高质量成果供给有力、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机构活跃、转化渠道通畅、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成果转化体系。
主持人:毛书记,《实施意见》包括哪些重点任务呢?
毛劲松:《实施意见》对标对表国家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统筹“立新标”和“解细绳”,大胆创新,提出了4大类17项重点任务。一是围绕构建高质量成果产出机制,提出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改革项目形成机制、完善成果评价体系,破解评价中的“四唯”问题(“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等5项任务。二是围绕强化激励机制,提出在放权赋权、收益分配、尽职免责、考核奖励等4方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三是针对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出加强科研单位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社会化服务机构、培育专业化人才、规范第三方评价等4项任务。四是瞄准提升市场化配置能力,提出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强化金融支撑、拓展转化渠道、提高载体承接能力等4项任务。
主持人: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们着重解决哪些“细绳子”问题呢?
毛劲松:前期,我们通过深入调研跟踪、实地上门服务、系统总结分析,认为“细绳子”问题突出表现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等方面。围绕“细绳子”问题的具体成因,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逐一纳入《实施意见》。首先,充分放权赋权,破解“不敢为”难题。一是深化“三权下放”,解除束缚。所谓“三权下放”,就是赋予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的自主权,科研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转化方式,可以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成果价格。二是明确政策界限,让大家放心作为。解决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敢获得成果转化收入、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不敢技术入股等问题。三是完善尽职免责,解除后顾之忧。在勤勉尽责、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单位领导科技成果定价决策责任。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中出现的过错,以纠正为主,不进行责任追究。其次,落实收益分配和考核奖励机制,破解“不愿为”难题。一是明确收益分配比例,激励作为。高校院所要将成果转化净收入的50%以上,奖励给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各科研单位在此基础上,可以自主提高奖励比例,最高可达100%。二是落实税收优惠,减轻科研人员税赋。科研人员取得的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减半纳税;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再缴纳所得税。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引导“愿作为”。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完善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评估政策,激发科技人员活力。四是改革奖励机制,激励“有作为”。科技奖励要向那些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倾斜,要向在津落地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倾斜。
再次,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破解“不会为”难题。一是发展专业化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专业性强,迫切需要专门的机构,帮助科研人员把好成果转化落地。要指导、支持科研单位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并大力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发展。同时培养大量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让专业人员协助科研人员解决“不会为”问题。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操作路径。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多,流程长,手续复杂,令科研人员望而却步,降低了转化热情。为此,科技、教育、税务等部门联合,编制了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等10余项操作指引,并发放到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院系,指导各单位细化内部操作流程,让科研人员“按图索骥”,由“不会为”变成“会作为”。
主持人:毛书记,《实施意见》主要有哪些创新点呢?
毛劲松: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针对成果转化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扭转了成果评价的过时做法。过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指标单一,没有充分挖掘成果的多元价值。新的评价机制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一是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五种价值,解决“评什么”的问题。二是实行“谁委托谁评价”、“谁使用谁评价”,解决“谁来评”的问题。三是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进行分类评价,解决“怎么评”的问题。其次是,强化了科技成果市场化配置。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引导市场配置资源,解决科技成果“怎么用”问题。通过设立概念验证资金、天使母基金,引导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各类市场主体从需求入手,提早介入研发活动。通过改革科研项目形成机制,以“揭榜挂帅”实施重大科研项目、以“研发众包”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通过完善技术产权、股权交易场所,推动科技成果进入市场交易。再次是,厘清政策界限,打消转化顾虑。针对科研单位对成果转化政策把握不精准、执行有顾虑等“细绳子“问题,明确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以从市场上获得成果转化收入、具有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可以技术入股,不视同经商办企业,打消领导干部决策顾虑。明确了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自行实施等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现金奖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让各科研单位敢于奖励。明确了可在成果转化净收益中拿出5%—15%的比例,用于技术转移机构的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实现良性发展。
主持人:我们在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需要把握哪些关键环节呢?
毛劲松:要让好政策“接得住”“用得好”,各科研单位需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在以下三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一是单位领导要解放思想。科技成果三权已下放到法人单位,单位领导决策是成果转化的“总闸门”,直接决定政策能否落地。因此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充分解放思想,敢于担当作为。二是制定办法、细化流程。各科研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让政策“能操作”“好操作”。大力推行网上办、限时办等便捷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操作路径,不断推动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成果转化需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各科研单位应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设置专职岗位,独立或者联合社会化机构运营,让“科研人员专心做科研,转化人员专职做转化”,进一步畅通转化路径、提高转化效率。
主持人:毛书记,下一步,我们将如何抓好政策落实呢?
毛劲松:科技政策落实落地非常重要,这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七项重点任务之一,下一步,我们将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协同推进。科技、教育、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将结合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深化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建立政策服务组,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讲和服务,指导各科研单位细化落实举措,明确操作流程,推动政策落实落细。三是加强跟踪问效。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和模式,开展绩效评估,激励担当作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毛书记为我们详细介绍我市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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